加利福尼亚州新出台的一项法律旨在禁止流媒体服务广告音量过高。该法律规定广告音量不得高于用户观看的主视频内容,此规定在联邦层面规范广播电视和有线电视台广告音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流媒体平台纳入监管范围。以影响力巨大的娱乐行业为代表的反对者曾声称,由于流媒体服务商对广告音量的控制力不如广播电视运营商,该法规将难以实施。加州是流媒体平台Netflix和Hulu的总部所在地,亚马逊旗下的Prime Video也有众多节目和电影在该州制作。
2010年,美国国会通过《商业广告音量抑制法案》(CALM Act),要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降低广告音量。本周一加州州长加文·纽森签署的法律强制流媒体服务同样遵守奥巴马时代的这项联邦法律。该法案通过时流媒体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如今已成为许多美国家庭的主要观看选择。
纽森在签署该法案时表示:”我们听到了加州民众的呼声,他们不希望商业广告的音量超过节目正常播放时的音量。”根据该法案,现行联邦法律要求联邦监管机构联邦通信委员会制定法规,确保商业广告的平均音量与其伴随的节目音量一致。
今年2月,联邦通信委员会表示过去几年已收到数千起关于广告音量过大的投诉——其中许多涉及流媒体服务。这项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的法律禁止向本州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视频流媒体平台传输比用户观看视频内容更响的商业广告音频。
提出该法案的州参议员托马斯·昂伯格表示:”该法案的灵感来自婴儿萨曼莎以及所有精疲力尽的父母——当他们终于哄睡婴儿后,却被刺耳的流媒体广告破坏了所有努力。”萨曼莎是昂伯格立法主任扎克·凯勒的女儿,凯勒曾向他提及在观看流媒体节目时,吵闹的广告惊醒了熟睡的幼女。
然而,代表迪士尼和网飞等流媒体服务商的美国电影协会与流媒体创新联盟最初反对该法案。他们表示与广播电视和有线电视供应商不同,流媒体服务商无法控制用户接收设备的音量设置。美国电影协会州政府事务副总裁梅丽莎·帕塔克今年6月称,流媒体广告来自多个不同来源,无法完全实际控制。
该法案后续修订时增加了法律条款,禁止个人或私营实体因流媒体服务违反该法而提起诉讼。据《洛杉矶时报》报道,两大行业组织因此对修订后的法案保持中立态度。
【本文精选自BBC,原文链接: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g427wqpye2o】